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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的工作。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县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加强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研究,及时向县委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对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出国、归国留学人员中的代表人士和社团进行联络、联谊,做好团结争取工作;为“三引进”工作牵线搭桥。

5、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及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各镇以及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